独立法条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八条

第八条

旅游市场主体和导游跨区域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被违法行为发生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发现具有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情形的,应当通报旅游市场主体所在地和导游证核发地同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由旅游市场主体所在地和导游证核发地相应机构负责列入旅游市场黑名单。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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