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

第五章 风险管理

第六十四条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并配备满足业务需要的风险管理人员、方法和系统。建立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有效进行风险识别、评估、计量、监测、报告和风险处置,防范各类业务风险。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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