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第三章 公司治理

第四十一条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根据监管规定和实际需要,在董事会下设置从事合规风控、审计、关联交易管理、提名薪酬和考核等事务的专门委员会,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及职权。

董事会应当制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程序等制度。各专门委员会应当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形成书面工作报告,以备查阅。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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