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第二章 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条
银保监会应当自收到完整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业申请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决定核准的,颁发业务许可证;决定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设立、变更和终止
银保监会应当自收到完整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业申请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决定核准的,颁发业务许可证;决定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