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关于印发《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推广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五条

第五条

全国医改经验推广基地不得发证、评奖,不得组织或承办营利性会议、培训等活动,不得变相建设楼堂馆所。

制定机关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