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关于印发《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推广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四条

第四条

全国医改经验推广基地应梳理改革路径、步骤和方法,凝练改革内在逻辑和政策组合,采取多种方式宣传解读医改政策、传授实践经验,讲清说透改革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和解决方案,推动改革经验在全国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制定机关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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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关于印发《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推广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