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关于印发《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推广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条

第二条

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推广基地(简称全国医改经验推广基地)所在地方的医改工作应当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工作机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重要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医改方向正确、路径清晰、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形成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对全国医改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充分肯定。

制定机关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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