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九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与其经营范围、业务规模、风险状况、管理水平相适应的案件风险防控组织体系,明确董(理)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在案件风险防控中的职责分工。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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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