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五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案件风险防控应当遵循以下原则: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法人主责、分级负责,联防联控、各司其职,属地监管、融入日常。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