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七条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七条有关案件定义,适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0号)。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