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任务要求

第二十三条

对于内外部审计、内外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案件风险防控问题,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实行整改跟踪管理,严防类似问题发生。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及时系统梳理本机构案件暴露出的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和信息系统的缺陷和漏洞,并组织实施整改。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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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