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任务要求

第二十一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在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中建立健全监督和检查案件风险防控的相关机制,组织开展相关条线和各级机构案件风险防控内部监督检查,并重点加大对基层网点、关键岗位、案件易发部位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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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