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银行保险机构包括银行机构和保险机构。
银行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保险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
- 制定机关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本办法所称银行保险机构包括银行机构和保险机构。
银行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保险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