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临床专科能力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六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临床专科能力评估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安全为核心,以临床客观数据为基础,采用科学量化的方式进行。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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