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临床专科能力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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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临床专科能力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