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临床专科能力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二章 评估程序
第十一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按照临床专科(方向)评估指标体系,构建评估模型并对各医院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赋值,形成相关临床专科(方向)的“临床专科能力综合指数”(Clinical Specialties Capacity Comprehensive Index,CSCCI)。
临床工作量或数据完整性不能满足评估条件的医院,不纳入国家临床专科能力评估范围。
- 制定机关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