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从业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其法律责任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处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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