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行为和下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确定检查重点、内容、方式和频次。加强与其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合作,推进联合检查执法。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