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规模和现场消防重点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物资和器材。 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火、用电的重点部位及爆破作业各环节应当加强消防安全检查。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规模和现场消防重点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物资和器材。 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火、用电的重点部位及爆破作业各环节应当加强消防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