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安全生产条件

第二十一条

从业单位应当保证本单位所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必需的资金投入。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及项目概预算时,应当确定保障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并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施工单位在工程投标报价中应当包含安全生产费用并单独计提,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在项目建设成本中据实列支,严禁挪用。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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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