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章 安全生产条件第十三条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应当载明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信用情况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标准等要求。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