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二章 安全生产条件

第十一条

从业单位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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