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税收执法督察规则第四十二条

第四章 执法督察实施程序

第四十二条

实施执法督察的税务机关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对执法督察结果和执法督察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执法督察事项应当保密的,可以不予通报。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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