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收执法督察规则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税收执法督察规则第十三条第二章 执法督察的组织管理第十三条执法督察可以由督察内审部门人员独立完成,也可以抽调本级和下级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实施,优先抽调执法督察人才库成员参加。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