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十七条

第六章 责任免除

第三十七条

销售者、生产者、修理者能够证明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承担三包责任: (一)农机用户无法证明该农机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 (二)产品超出三包有效期的。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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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