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六条第三章 销售者的义务第十六条销售者应当妥善处理农机产品质量问题的咨询、查询和投诉。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