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6号) / 第四十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6号)第四十条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条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投诉、举报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违法经营行为。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