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6号)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简介;

(二)经营情况说明;

(三)股东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机队和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年度报告的具体要求另行规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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