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企业在编制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时,应全面分析和鉴别本企业形成文件材料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价值,统筹考虑纸质文件材料与其他载体文件材料的管理要求,准确界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划分档案保管期限。

制定机关
国家档案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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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