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4号)第九十八条

第六章 港内值班 / 第四节 驾驶值班的交接班

第九十八条

交接班人员对交接事项产生疑问时,应当及时向大副或者船长报告。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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