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4号)第六十九条

第四章 轮机部航行值班 / 第三节 值班职责

第六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值班轮机员应当立即通知轮机长,并根据情况采取措施:

(一)机器发生故障或者损坏,可能危及船舶的安全运行;

(二)发生可能引起推进机械、辅机、监视系统、调节系统的损坏失常的现象;

(三)遇到其他紧急情况或感到疑虑时。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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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4号)第六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