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4号) / 第五十五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4号)第五十五条第四章 轮机部航行值班 / 第三节 值班职责第五十五条轮机值班开始时,应当对所有机械设备的工作情况、工况参数加以验证、分析,以保持在正常范围值。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