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4号)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驾驶值班 / 第二节 了望

第二十二条

在驾驶台和海图室分设的船上,值班驾驶员为了履行其必要的职责,在确信航行安全情况下,可以短时间进入海图室。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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