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4号) / 第二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4号)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100总吨及以上中国籍海船的船员值班适用本规则,下列船舶除外:(一)军用船舶;(二)渔业船舶;(三)游艇;(四)构造简单的木质船。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