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4号)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4号)第十七条第二章 航次计划及值班一般要求 / 第二节 值班一般要求第十七条不得安排船员在值班期间承担影响值班的工作。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