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4号)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4号)第十一条第二章 航次计划及值班一般要求 / 第二节 值班一般要求第十一条航运公司和船长应当为船舶配备足够的适任船员,以保持安全值班。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