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4号)第十条

第二章 航次计划及值班一般要求 / 第一节 航次计划

第十条

船舶航行中,计划航线的下一停靠港发生改变或者船舶需要大幅度偏离计划航线的,船长应当及早计划好修正航线,并在海图上重新标绘。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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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4号)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