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黄河河口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黄河河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章 河口规划第七条修改黄河河口综合治理规划,应当按照规划编制程序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