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黄河河口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黄河水利委员会及其所属的黄河河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加强河口演变规律、河口治理措施、河口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以及水沙资源利用的研究,不断提高科学治河水平。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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