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黄河河口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黄河水利委员会及其所属的黄河河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黄河河口黄河入海河道管理范围内治理开发活动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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