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黄河河口管理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黄河河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章 入海河道管理范围的划定第十三条其他以备复用的黄河故道,其管理范围为改道前划定的管理范围。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