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黄河河口管理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黄河河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章 河口规划第十条黄河河口入海流路淤积延伸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黄河河口综合治理规划或者黄河入海流路规划统一管理。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