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 第七条独立法条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七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七条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依照有关诉讼法律和本通则规定实行回避。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