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 第六条独立法条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