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 第四十四条独立法条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五章 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第四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到出庭通知后,应当及时与人民法院确认司法鉴定人出庭的时间、地点、人数、费用、要求等。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