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 第四十二条独立法条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十二条第四章 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出具第四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将司法鉴定意见书以及有关资料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