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三条第三章 司法鉴定的实施第二十三条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 (一)国家标准; (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