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民防空工程开发利用和维护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人民防空工程开发利用和维护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条鼓励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国家保护人民防空工程不受侵害,人民防空工程开发利用不得损害其防护效能。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