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民防空工程开发利用和维护管理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人民防空工程开发利用和维护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十九条人民防空工程需要退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鉴定。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