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民防空工程开发利用和维护管理办法第一条

第一条

为提升人民防空工程开发利用水平,规范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发挥其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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